于美人強制工讀生放棄加保勞健保,有效嗎?
于美人在競選立委期間要求工讀生簽署放棄加保勞健保的聲明書,5月已經被勞保局開罰。
勞健保加保是法律強制規定!
勞健保加保是法律強制規定!
勞健保加保是法律強制規定!
我平常上課都懶的講的簡單觀念,選立委的人竟然…這樣還能制定法律嗎?
這次的案例是雇主逼員工簽放棄勞健保,但常見的狀況是相反過來-勞工因為本身欠債問題而不想加保勞健保(怕有收入會被債主強制執行),反而要求雇主不要幫他加保。
各位雇主啊!這千萬不要答應啊!就算是白紙黑字寫上「員工自願放棄」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就像你簽署放棄繳稅、放棄服兵役一樣,都是沒有用的!因為這是強制的義務!
但也不要走火入魔到面試就問員工的財務狀況,這可能會涉及員工個人隱私而被告就業服務法第5條。
另外加碼講一下,如果公司想請員工簽署保證人,避免員工造成公司重大損失時找不到人賠錢,這種方式不是不合法(民法739條以下,依然存在),只是很落伍,而且讓員工心生恐懼,對勞資關係沒什麼幫助。建議可以加保「員工誠實險」來解決公司這部分的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