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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主管逼女醫師懷孕期間接觸輻射致流產，算職場霸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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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_at: 2024-08-14
modified_at: 2024-09-05
author: "黃榆絜"
category: "預設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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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逼女醫師懷孕期間接觸輻射致流產，算職場霸凌嗎？

By **黃榆絜** - 講師 | 2024-08-14

今年(2024年) 5月，新北市的雙和醫院傳出女醫師遭職場霸凌。在她懷孕期間，主管違法讓她值過夜班，也就是晚上10時到隔天清晨，然後再上一整天白班，至少連續工作32小時。此外，還讓她暴露在游離輻射環境，導致懷孕7週的胎兒流產。 職場霸凌在法律上叫作「職場不法侵害」，目前只有勞動部的指引給出定義，包括：肢體攻擊、精神攻擊(名譽損毀、侮辱、嚴重辱罵)、隱私侵害、要求過高(工作量或工作目標)、要求過低(不給工作或明顯低於能力的工作)。 即便有了這些定義，還是很難認定職場的種種行為到底算不算霸凌，這都要透過公司內部的申訴管道去認定，以及多參考法院判決案例，就跟性騷擾申訴一樣，不會有明確的標準答案。 以這則新聞來說，就需要由申訴員工先自行舉證遭到霸凌的狀況，透過錄音、錄影、同事證詞等，來評斷主管的行為是不是真實存在；確認不是亂申訴後，再由公司內部的委員會認定這些行為算不算職場霸凌。 本則新聞中，雙和醫院已認定該主管的行為是職場霸凌，而且將他調離現職。(ps其實光讓孕婦上夜班就已經違反勞基法第49條，讓孕婦接觸到輻射也會違反職安法的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這已經不只是職場不法侵害的問題，而是違法了！) (全文於2024/8/14 發表於FB粉專-麻煩說人話！黃榆絜的勞動法小教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