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投票日 所有問題一次解答!
來喔!大家這週狂問的投票日我來解答了!
每二、三年都會發生一次的投票日,這次就一次學會好嗎!
▌1.投票日定義:
先來定義什麼是投票日,投票日是指
「①總統、副總統②各類公職人員③公民投票日」當天的00:00-24:00。
所以若是之後有公投獨立舉辦時,要不要給假呢~
要!
延後到12/18的嘉義市長選舉,戶籍在嘉義的員工要不要給假呢~
要!
▌2.誰可以放假?
只要有投票權的勞工(所以外籍勞工不用給假)當天是工作日的,都可以放假一天。但若當天原本就是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者,公司不用再另外給一天假。
所以實務上的排班作法,應該是先詢問員工11/26當天是否要返鄉投票,有投票意願的,公司可以直接排定員工例假或休息日(省點成本);不想投票的,公司也告知「當天出勤的時數都double薪喔!」讓員工自己選擇當天是想回家投票?還是留在公司賺加班費!
這邊特別提醒一下,如果有員工一開始說不回家投票,但等選舉越來越近,他的公民意識號召他回家投票,公司雖然覺得靠唄,但 不!能!拒!絕!喔!當天最重要的原則就是讓員工行使投票權!
▌3.怎麼加倍給薪?
11/26 的 00:00-24:00 都叫作投票日,只要在當天「原約定之正常工作時段」出勤,都要加倍給薪!舉例來說:
11/25大夜班的小明,上班時間是21:00-06:00,請問要給小明幾小時的加倍薪?00:00-06:00,六小時(如果當中有休息時間當然是可以扣除)。
再來,11/26大夜班的小華,上班時間是21:00-06:00,請問要給小華幾小時的加倍薪?
21:00-24:00,三小時(當中若有休息時間一樣可以扣除)。
這樣舉例懂嗎?就是11/26當天,不論員工的排班是否有妨礙到他們投票,即便他們能正常投票,但只要是在當天00:00-24:00的範圍內的正常工時內,都要double薪!
至於怎麼double呢(我真的是當你們都是小寶寶在教)
月薪36000元的小明,除了原本的月薪外,還要再給當天六小時double薪,算式是:(36000/30/8)*6
若是當天時薪168元的小華,則要給三小時的double薪,算式是:168*3*2
▌4.員工請假去投票,要給什麼假?加倍薪怎麼給?
上面學會基本的給薪方式後,如果當天小花是08:00-17:00的班,但中間想請假去投票,公司要給假幾小時呢?
這邊當然是建議公司就給「公假」,至於幾小時,就看員工「需要」幾小時,員工請,你就給,別囉嗦!假設小花當天請3小時去投票,則剩下的5小時工時,一樣照上面的方式,加倍給薪喔!
▌5.當天加班一樣是double薪嗎?
這邊就不一樣囉!當天的double薪只限於「原約定之正常工作時段」,所以超過8小時的部分,就回歸到勞基法第24條1項,計給員工1.34或1.67費率。這部分就跟投票日無關囉!
所以小明原本的班是11/26的21:00-06:00,但後來又加班從06:30-09:30,這三小時雖然還在11/26的範圍內,但計算方式就是用
(150元*1.34*2)+(150元*1.67*1),來正常算加班費。
▌6.不可以調移!
最後,投票日這天的性質雖然是勞基法第37條的國定假日,但是!
這天 不 可 以 調移!這天調移了請問員工是要到哪去投票啦!所以,這天員工出勤,只能double薪,不能走調移!
以上,就是我手把手超詳細的把我上課的一字一句直接打成文字的教學
請各位存好,之後再投票的時候就不用再問囉~~~
(全文於2022/11/11發表於FB粉專-麻煩說人話!黃榆絜的勞動法小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