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停班,雇主能叫我請假嗎?
颱風天的週期性文章又來了,幾個重點提醒:
要點的目的是讓勞工不會因為颱風天出門發生危險,所以若公司宣布改為在家工作,勞工還是要給付勞務喔。
這三個地點只要有一個宣布停班停課,勞工難以出門,就可以不去上班。
若颱風天公司還是需要勞工出勤,要點寫了二種約定方式:勞雇雙方約定、工會或勞資會議約定。重點在於「事前」約定,建議公司先定在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裡。
雖然說事前有約定了,但還是會有員工不願意出勤上班,這時候請尊重勞工的決定。而且不能記勞工曠職、遲到,或強制勞工要請事假、特休等等;當然也不能影響全勤獎金或有考績上的不利待遇。
颱風天算是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卻不能營運的事由,公司可以不發薪水。前面也有說到,不能強迫員工來上班;雖說不能強迫,但沒說不能「利誘」,公司若真的需要員工颱風天出勤,就加倍給薪吧!二倍不願來,三倍、四倍加上去,甚至提供計程車費保護員工不要發生職災,這種制度會讓員工比較心甘情願為公司賣命的!
以上重點翻譯自
其他有關颱風天的安全規範,可以參考 #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台北市還有 #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規定今天是不能跑外送的喔!
(全文於2024/7/24 發表於FB粉專-麻煩說人話!黃榆絜的勞動法小教室)